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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高架施工合同(合集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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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高架施工合同(精选3篇)

限高架施工合同 篇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新沂市钟吾壹号小区一期雨、污水管道、化粪池及道路等附属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钟吾壹号一期雨、污水管道、化粪池及部分道路工程

2、建设地点:钟吾壹号小区内

3、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

4、工程内容:小区一期工程主道路及雨污水管网、化粪池坑。

二、承包范围

(1)小区道路路面工程(包括灰土碎石路基、碎石垫层、12cm厚C30砼垫层、4cm细粒式沥青砼及发生的土方转运)。

(2)小区内雨污水管网(包括基槽土方开挖及转运、基础夯实、碎石垫层、砼垫层及抗肩、管道敷设安装、砼管箍、回填细砂、分层浇水灌实、分层回填素土)。

(3)化粪池:挖基坑土方及外运、基础夯实、C20砼垫层、化粪池内防水、回填细砂、分层夯实。

(4)雨污水沉井:基槽土方开挖及外运、坑内整平夯实处理、C20砼垫层、砌砖、内外抹灰、井圈井盖(包括铸铁、钢纤维复合井盖、砼重型井盖)

(5)电力、消防、燃气、电信等管道土方开挖外运、回填细砂、素土夯实。

三、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1、 工程造价:本工程采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xx)、《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xx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xx)、《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xx年),其中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仅计取基本费,不计取省级标准化增加费;临时设施费按江苏省14费用定额下限计算。不计取夜间施工费、非夜间施工照明费、总承包服务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临时保护设施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赶工措施费、工程按质论价费、包干费等费用。其它按省、市现行工程预算定额有关规定计算。如遇政策性调整,其人工费相应调整,其他工程造价不调整。在施工期间,由于设计变更等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及相关隐蔽工程,根据现场各有关方签证,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工程量调整。

2、本工程下浮率按8%进行结算,为总价下浮,但甲供材、甲方认价的工程材料以及独立费不参与下浮。

3、乙方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单独装表计量(如没有单独装表计量,水、电费按相关规定计算),总表数如超过各标段分表数总和,差额由各标段乙方均摊。其施工用水、用电费用,在支付工程款和竣工结算时扣除。

4、施工过程中乙方所购买的砼排水管、沥青砼、砼化粪池、铸铁、钢纤维复合井盖、砼重型井盖等主要工程材料的质量和价格,由甲方认定后(其中砼化粪池按独立费),乙方购买、使用;竣工结算价格按甲方认定的价格结算。工程使用的材料应提供检测报告、合格证等技术资料;材料到现场应报甲方查验,未经甲方查验、与认定不符或乙方私自替换、代换材料,甲方将有权终止使用,其材料价打折处理,从竣工结算中扣除。

5、本工程所有需要检测的材料,由乙方送至甲方指定的法定检测单位检测,检测实验费由乙方承担。

6、本工程其它材料价格按施工当月的《徐州市工程建设造价信息》,所有材料价格均为到工地指定地点价格,材料差价调整方式为《徐州市工程建设造价信息》材料价格、甲供材料价格及甲方认定的材料价格减定额预算价,不另计取运杂费、采保费。

四、工程造价及付款

1、工程造价:根据乙方工程预算报价514.37万元,经初审暂定工程总造价为叁百万元(3000000.00元)。

2、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款分期支付,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应开具项目所在地地税局建安发票。

3、乙方进场施工10日后,甲方预付乙方工程款50万元;工程施工完成工程量的50%,甲方向乙方付至工程暂定造价的30%;工程施工完成,具备验收条件,甲方向乙方付至工程暂定价的70%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后,乙方开具全额发票,甲方向乙方付至审定工程造价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甲方付清工程款,质保金不计利息。

五、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

1、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并负责协调、办理新沂市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2、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服从现场甲方、监理的管理,甲方代表发现乙方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时有权勒令乙方停工并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为止,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因工程质量低劣或造成安全事故,甲方、监理或质监、安监部门发出停工通知,每停工一次乙方承担罚款20xx元(罚款在支付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由施工质量、安全造成的全部损失和安全责任。

六、工程工期

工程工期自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日止,工期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完成,如乙方无故拖延工期,工期每拖后一天,每天按合同总价的仟分之一计算工程延期罚款(不可抗力和甲方原因除外),工程延期罚款在竣工结算中扣除。如因乙方原因严重拖延工期,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七、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开工前负责施工现场的临时水、电其容量,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2、开工前提供施工区域工程地质资料及地下管线资料及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交验完毕后由乙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开工前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3套,并组织设计图纸交底,编制交底会审纪要发送乙方及其他相关单位。

4、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二)乙方职责

1、本合同项目范围内的场地经乙方确认符合施工条件后,乙方在以后的施工过程中对场地的处理及施工现场临时道路、接电、接水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

3、接甲方开工通知后,乙方应及时组织人员、材料、机械进行施工,并积极参与设计图纸交底,图纸交底过程中,乙方应认真审图,对设计有错误或不合理的地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设计提出。

4、主干道施工时将影响到其它单位材料运输时必提前2天通知各协作(合作)施工单位.

八、其他

1、施工过程中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和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以及现行有关规范组织施工,工程实体任何异于施工图和设计变更的均视同违约,除扣除相应的工程造价外,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乙方在设计变更事项或工程签证终了一周内办理含签证造价在内的签证手续。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文件必须详细载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和签证的原因;以及做法、规格和数量、几何尺寸和原始数据、完成的时间;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签证时间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甲方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甲方项目负责人、乙方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后生效。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该项变更或签证不涉及合同价款的调整,该项变更或签证不再计价。甲方任何仅以个人名义签署的签证,乙方将不作为调整造价的依据。任何签证的合法性、公正性、有效性存在瑕疵、违背市场行情或违反法规、规章、规定,甲方法定代表人有权要求更正。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将竣工工程无条件交付给甲方,并及时办理完成各项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剩余工程款,由此引起的后果责任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将完整竣工图、竣工验收资料、施工技术资料以及竣工结算及时报送甲方。竣工结算由甲方审核后送有关造价事务所审计,甲方在接到完整竣工决算资料后三个月内审计完毕,乙方竣工决算审计核减率10%以上和核增额收取的审计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与民工约定的付款时间及时支付民工工资,不得以甲方工程(进度款)未及时支付为由,拖欠民工工资,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及赔偿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有拖欠事件发生,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代为支付民工工资,并有权进一步作出处罚或直至终止合同。

4、工程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承包方应设有专人并及时处理质量问题,并承担相应费用,否则发包方有权委托他人处理质量问题,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

5、在合同条款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依法新沂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合同条款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限高架施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的桩基施工事项双方进行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2、

3、 工程名称:康嘉御景B区 工程地点:莆田城厢龙桥

工程数量:共计约40 根冲孔桩,其中桩口径为(Φ800),设计桩长约30~35米。

二、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三、 工程价款的计算:

1、 工程量从孔口标高到孔底标高按实际深度结算。单价为综合土层每立方米贰佰陆拾元。(不含任何税收、不含施工管理费)工程量以甲方签证为准。

2、……

3、 水电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如遇地下管道等不明障碍物,由甲方负责处理各承担费用。 按工程进度总价款的80%拔付,每完成20孔付一次进度款。 全部完成后,甲方按所完成工程额的80%拔付,余额待基础分部验收付款以现金支付,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四、 工程款拔付:

合格后10天内一次性付清。

五、 工作内容:

桩基机械进出场冲钻孔,施工放样,钢筋笼制安,商品砼桩基成孔,泥浆外运,施工内业资料。

六、 施工依据: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和桩基础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如有图纸更改,甲方应提供更改通知书和更改图纸。

七、 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为日历

天,工期自确定试打桩第二天算起,如果乙方遇到下列情况应顺延工期:

1、停水、停电、风雨天;

2、孤石和障碍物;

3、不可抗遇的自然灾害;

4、甲方原因引起的停工;

5、不及时拨付工程款。

八、 工程质量:

按现行国家颁布的桩基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验收,达到合格。

九、 双方责任:

1、 甲方职责:

①负责工地三通一平,送水、电接点至场地边缘(其中由甲方负责一级配电箱,之外均由乙方按规定配备),提供施工图、地质报告各一份。 ②及时将乙方施工所需的工程材料成批报检合格后,送至乙方使用,并做好有关检测工作。

③办好一切施工手续,若因甲方手续不健全或其它原因造成误工、停工,不及时拨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工,停工超过5天后,甲方应付每台机械台班费每天300元。

④负责施工原材料送检,砼试块制作送检,桩基检测。

2、 乙方职责:

① 按照施工图认真保质、保工期施工。服从甲方和监理现场施工管理和监督。

②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出现Ⅲ类桩或不合格桩,一切返工费用(含材料费)及由此引起甲方拖延工期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③ 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施工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④ 若乙方无故拖延工期,每天罚款人民币300元整,拖延超过10天,甲方有权另行选择班组,由乙方负责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 ⑤ 泥浆外运包含弃浆场所和道路运输自行解决。 ⑥ 乙方须配合甲方B区工程锤击桩后的所有补桩。

十、 其它约定:

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请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协商解决。 

十一、驻工地代表:

甲方: (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确认和签证工程量及工程款结算)

乙方:

(负责现场施工全过程管理,办理工程量和工程款结算、领款及相关工作)。

十二、附则:

1、

2、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需修改或补充,本合同自签订之后起生效,工程验收完毕,工程款付清,本合同自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行失效。

限高架施工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1、工程施工地点:十堰市城区。

2、施工承包方式与范围

施工承包方式:包清工。

范围:乙方负责限高架钢构件的加工制作并配合安装。3、限高架制、安数量及价款

限高架数量为8个。工程总价款为包干价:____________元整。本价款不含税金。

4、施工工期

施工工期为天,开工日期由甲方通知确定,预期未完工,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5、质量标准

限高架样式和节点要求参见施工图,构件制成后应该进行

检查,表面应平整光滑,焊缝不应有断烧、裂纹、过烧现象,外露处应磨平。安装后不应有歪斜、扭曲、变形等缺陷。

6、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7、付款方式

甲方采购提供的材料进场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40%,工程完工(含油漆〕)验收合格后七日内支付总价款的57%,剩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6个月,质保期满后一月内付清。

8、违约责任

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因一方不履行合同内容而违约,应承担另一方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乙方在保修期内因施工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应无条件及时进行免费维修。如维修不及时或不维修,甲方有权请第三方进行维修,费用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如因质量问题过大形成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质保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索赔和追究法律责任。

9、解决争议方法

双方发生合同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10、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