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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招投标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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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统一进场,管办分离,规则主导,全程监督”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完善制度、严格监管、廉洁高效、服务发展”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探索招投标工作的新举措,全面提升监管服务水平,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工作目标:

1、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进场招标监管率100%;政府集中采购进场交易监管率100%;国有产权交易进场监管率100%;土地出让交易监管率100%。监管和服务工作继续保持零差错、零投诉。

2、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县重点工程、实事工程的招投标监管服务工作。

3、开展招投标专项治理,查找突出问题,遏制虚假招标、规避招标、借用资质及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4、进一步健全招标评委库及政府采购评委库,加强对评委的考核。

5、不断完善中心服务功能,积极推行网上招标、计算机辅助评标及远程评标。

6、切实加强标后监督管理。

7、在政府采购方式、采购范围与规模以及难点采购项目上取得新突破。

8、加强自身建设和内部管理,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主要措施:

1、继续深入宣传,增强法制意识。不断扩大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把招标人和投标人作为宣传的重点对象,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宣传栏、标语、简报、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营造依法招标采购、依法投标、依法监管的社会舆论氛围。

2、加强协调配合,加大监管力度。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建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配合,就重点工程项目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规范招投标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加强标后监督管理,坚决纠正标后可能发生的违法违规现象。出台《遏制串标围标办法》进一步规范投标人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提高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效率和效益。

3、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法。在工作中积极探索招投标工作的新途径,力争在解决招投标工作存在的老大难问题上取得新突破;认真研究网上报名、网上招标等,并尽快推广到工作实践;建立投诉查处联席会议制度,实行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和评标结果公示,推行诚信体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减化办事程序,提高采购效率;强化评委队伍建设,出台《评委考核办法》,建立评委考核奖惩机制,提高评标质量和水平。

4、运用科技手段,规范招投标行为。进一步加大硬件投入力度,积极推行网上招标、计算机辅助评标、远程评标、异地评标,完善监控系统、语音通知评委系统、屏蔽系统、门禁系统、信息查询系统,尽最大可能减少人为因素对招标、投标、评标过程的影响,维护好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5、加强制度建设,提高人员素质。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制度的约束力,坚决做到按制度办事,依制度管人。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继续在全办及中心开展“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活动,同时有计划组织外出考察学习,拓宽眼界,借鉴先进经验,查找自身不足,提高服务水平。加强队伍的思想品德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规范从业人员行为,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招投标监管服务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