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日常管理制度(最新8篇)》
为了稳妥做好学校学生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学校学生日常管理制度 1
中学生滥用手机已� 其主要危害有:一是学生长时间进行网上聊天、打游戏、看视频等活动,影响睡眠,分散精力,浪费时间;二是通过手机容易沉溺于不健康的网上信息,影响了中学生的道德成长;三是使用手机过多和家人及外地同学联系,不利于中学生自理能力和立精神的形成。为此,我们特制定如下制度。
1、一(8)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一律不得携带手机入校。
2、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通过校园固定电话、班主任电话、班主任办公室固定电话,生活老师值班电话、校信通或班级共用手机等方式和家庭进行联系;家长还可以直接通过班主任手机与学生进行联系。
3、个别情况极其特殊的学生如果确实需要携带手机入校者,需家长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班主任根据学生平时的表现及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同意。
4、班主任把本班同意其带手机的学生名单备案。凡发现未备案学生携带手机,视为重违纪,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5、凡带手机的同学,其手机平时由班主任保管,原则上只允许学生在周末或每月月末放假回家时由班主任发给其使用,平时不允许私自在校园内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机及充电。
6、凡发现有违上述规定而滥用手机的学生,一要没收其手机,二要通知其家长并回家省一周以上。对多次违上述规定的学生,予以劝其退学之处分。
学校学生日常管理制度 2
优良的学风是大学精神的体现,是学校教育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院学生晚自习管理制度,促进我愿学风建设,加强学风管理,认真落实学校办学思路,努力创造优良的学习环境,理工学院特制定学生晚自习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对象及晚自习时间
考勤对象:全体XX级学生
自习时间:每周日至周五晚夏季19:30至21:30
冬季19:00至21:00
二、考勤管理办法
1、学习部每周对各班晚自习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周一要将上一周《理工学院晚自习考勤登记表》上报并定期公布考勤结果;
2、学习部工作人员进入教室检查时,各班负责人应如实填写自习检查表,并及时出示请假者假条或说明理由,否则按该人缺勤处理;
3、如果本班同学因事不能上自习,应提前提前与班主任请假,在学习部检查时由班级负责人出事假条;
4、自习考勤表格每班一份,检查后保存不得更改。如有异议,可以要求核对检查表格。
三、晚自习纪律要求
1、学生必须按照分配自习室准时参加晚自习,保证学习质量,严肃学习纪律,未经许可不得缺席。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须报班主任批准并将有效请假条交给班级负责人以备检查,其他一切口头、电话、短信等形式的请假手续,学生会检查人员不予认可;
2、晚自习期间手机一律为静音、震动或关机模式,不准在教室接、打手机。严禁吸烟、吃零食、随意走动或大声喧哗,各班班委负责好本班自习纪律;
3、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学生迟到、早退等不良现象,各班负责人要认真登记并约束本班自习人员。
四、奖惩办法
1、凡自习无故缺勤者,旷自习扣除活动分1分,迟到(早退)扣0.5分;
2、凡是无故违纪者都将处以通报处理;
3、晚自习纪律较差、缺勤人数较多的班级予以通报批评处理。对于表现优秀班级在评选“理工学院优秀班级体”时优先考虑。
学校学生日常管理制度 3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就餐行为,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就餐习惯,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加强加深教师服务学生意识,特制定本制度。希望全体师生共同遵守执行。
一、值周护校领导教师分工及要求:
1、值周领导要高度重视学生就餐行为习惯。以身作则,做好护校教师的分工,维持好学生就餐秩序,监督护校老师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监督学生安全有序用餐。值周领导必须在放学前五分钟检查门卫宿舍餐厅,及时处理不安全隐患,为学生安全舒心用餐创设良好的环境。
2、三名护校教师至少提前2分钟到学生餐厅。两名教师必须认真清点各班就餐学生人数,准确记录在学生用餐统计表中。一名教师在餐厅里维持学生打饭秩序,杜绝插队、拥挤和推搡现象,保证学生按序排队自觉刷卡取餐,并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3、值周教师放学后做好教学楼和校园的巡逻工作:促使学生到餐厅按时用餐,制止学生吃泡面吃垃圾食品或不吃饭现象,禁止学生买零食吃零食。
二、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分工及要求:
1、班主任要利用班会、主题班会、网络视频等多种形式加强学生饮食安全教育。积极宣传并引导学生人人在学生食堂就餐,教育学生少吃或不吃零食,杜绝在校外用餐或吃泡面现象。
2、学期初班主任要统计好本班上灶学生人数并如实上交总务处。定期召开就餐学生会议,不定时地去食堂清点本班就餐学生,了解学生就餐情况;摸清吃泡面学生和校外就餐学生,对他们要批评教育并要求定时返校就餐;班主任要本着对学校对学生负责,做好对家长、科任教师和学生的正面解释和宣传工作。
3、班主任对生活委员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指导好生活委员周日下午以班为单位统一充饭卡的`事项,生活委员督促并统计本班就餐学生每周冲卡的生活费,和班长一起代理学生如数冲卡。二是定期帮助生活委员组织就餐学生放学后排队有序地进入餐厅打饭用餐,对跑步抢饭学生要给予批评教育,及时制止不良用餐行为,不断促成学生自觉排队文明用餐的好习惯。三是协助生活委员做好一周饭餐的意见或建议征集,及时处理学生在用餐中得突发事件;周五下午一点前向总务处交回学生饭餐反馈单以及下周所需的菜谱。
4、上下午最后一节课的老师要按时下课,积极帮助提醒生活委员组织本班就餐学生两人一排整队有序带入餐厅,并做好签名登记;督促学生及时就餐。
三、学生就餐要求:
1、各班学生必须听从班主任老师的教育,服从生活委员的安排,下课后拿上自己的餐具自觉排好队,由生活委员带领整齐有序地进入餐厅。做到不奔跑、不大喊大叫、不用筷子敲打餐盘;进入餐厅自觉排好队,不拥挤、不插队、不推搡,自觉刷卡取饭。
2、节约粮食,安静专心用餐。做到不大声喧哗、不在餐厅内乱跑乱窜,不偏食、不挑食、不乱倒乱扔剩饭剩菜,不把零食拿到餐厅去吃。尽量把饭菜吃完。
3、就餐完毕,及时离开餐厅,不在餐厅里逗留,禁止在餐厅追逐打闹嘻戏。自觉将剩余饭菜倒入指定的地方后,将碗筷洗干净并节约用水。
四、奖惩办法:
1、各班学生就餐的秩序、人数和就餐率是每周被评为学风学纪优胜班级的依据之一,而且纳入班主任考核之中。
2、凡对学生就餐出力献策的老师,将在绩效工资考核中以一定比例给予体现。
3、班主任:主要以各班就餐的人数和就餐率的实际数据为依据:按百分制计算,根据学生食堂实际情况确定每分价格。就餐人数和就餐率各占50分,就餐率以50%为起点,每升高一个百分数为一分,低于50%该项为零分;就餐人数每次以� 两项分数之和乘以每分的单价即为奖金。
注:
1、该制度从二零xx年秋季执行。
2、早餐按《学生早餐管理办法》执行。
学校学生日常管理制度 4
学生请假考勤制度严格按照学校暂行作息时间执行,凡上课铃声响完进入教室的学生为迟到,下课铃声响完之前离开教室为早退,完全没有到教室上课为旷课。学生考勤实施细则:
一、各班出勤总分为10分,全部没有迟到、早退或旷课现象得10分,若该班迟到一人扣0.5分,早退一人扣0.5分,旷课一人扣2分。
二、不论迟到、早退、旷课一律按纪检人员检查时为准。
三、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坚持学习,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擅自离校,否则,按自动旷课论。学生每学期累计旷课72学时,学校以学生自动退学论。
四、学生请假在纪检人员检查时,必须出示假条,两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经班主任同意,由校长批准方可有效。
五、班级应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由各班班长负责掌握考勤。
六、纪检人员由值周教师、值周学生干部、值周学生担任,并由值周教师填写学生出勤公布栏。
七、值周领导和团队负责人无定期抽查。
学校学生日常管理制度 5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纪律的管理,保证上课出勤人数和质量,培养同学们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对我院全体学生适用,凡是我院学生必须遵守。
第二条上课不得旷课,早退者按旷课处理,请假者必须持有辅导员班主任签名的假条。请假一天持辅导员班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持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以上者持学院分管负责人所批假条,病假者还要有医疗单位(学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所批假条。
第三条查课,学生会学习部每周上课将普查两次(不定期进行抽查),节假日前后对各班上课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一经查出问题立即通报。查课时清点各班人数,点名时,各班班长配合工作,点到者答到并举手示意,未答到并示意者视为旷课,名字只点一遍。
第四条进行例行检查时,若教室内人数少于半数或教室无人,则给予该班通报批评,并取消该班本学期内一切评优资格。
第五条各班考勤由班长与学习委员共同负责,如若出现旷课情况,一经查出,不如实上报,学生干部负相应责任。
第六条凡违反以上制度者,在对个人考核时按相关规定给予以下处理:
1.凡旷课达三次以上(含三次者),上交辅导员办公室处理,并给予相应扣分。
2.凡学生干部违反以上制度,给予严肃处理。
学校学生日常管理制度 6
让孩子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挂你,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的育人作用,威海市新苑学校特制订《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如下:
一、明确责任制度
成立“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禁止任何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二、严格读物管理
1.建立健全进校读物审查机制,不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校本课程不编写出版教材。
2.学校给各位家长推荐的`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必须是在国家批准的《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中选择,每学年1次推荐,并由学校分管领导审核才可向家长推荐。
3.各任课教师、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4.接受捐赠书籍必须先明确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
5.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三、优化阅读环境
1.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使学生喜欢阅读,感受阅读的乐趣,引导学生爱读书、善读书、多读书,读好书、读经典,夯实学生文化知识基础,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组织开展全民阅读系列活动。
2.教务处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推荐原则、程序按《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执行。要广泛开展阅读能力提升工程,以语文教研组为主体成立专家组,参照《教育部推荐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结合实际制定适合本校学生阅读能力的推荐书目,向学生推荐经典类和前沿类的优秀读物。
3.学校图书馆定期更新图书,提高图书馆的使用率。严格遵守图书室和班级图书增新剔旧和进室、进班审查制度,及时补充更新适合学生阅读的图书。
四、做好家校沟通
1.引导家长和学生从正规书店选用读物,不要选购和使用盗版读物,不要选购和使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的读物资料,净化中小学的用书环境。
2.学校每学年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经过严格程序筛选、推荐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供家长为孩子购买课外读物时参照,遵循自愿原则,不强制购买,学校不组织统一购买。家长和学校共同努力,切实加强对学生良好阅读习惯的培养。
五、强化督导落实
学校严查各班乱征订、购买教辅资料和强制或推荐暗示学生在特定地方购买图书情况,一经学校发现将取消教师职务晋级、评先评优资格。同时,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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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就餐行为,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就餐习惯,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加强加深教师服务学生意识,特制定本制度。希望全体师生共同遵守执行。
一、值周护校领导教师分工及要求:
1、值周领导要高度重视学生就餐行为习惯。以身作则,做好护校教师的分工,维持好学生就餐秩序,监督护校老师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监督学生安全有序用餐。
2、三名护校教师至少提前2分钟到学生餐厅。两名教师必须认真清点各班就餐学生人数,准确记录在学生用餐统计表中。
3、值周教师放学后做好教学楼和校园的巡逻工作:促使学生到餐厅按时用餐,制止学生吃泡面吃垃圾食品或不吃饭现象,禁止学生买零食吃零食。
二、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分工及要求:
1、班主任要利用班会、主题班会、网络视频等多种形式加强学生饮食安全教育。积极宣传并引导学生人人在学生食堂就餐,教育学生少吃或不吃零食,杜绝在校外用餐或吃泡面现象。
2、学期初班主任要统计好本班上灶学生人数并如实上交总务处。定期召开就餐学生会议,不定时地去食堂清点本班就餐学生,了解学生就餐情况。
3、上下午最后一节课的老师要按时下课,积极帮助提醒生活委员组织本班就餐学生两人一排整队有序带入餐厅,并做好签名登记;督促学生及时就餐。
三、学生就餐要求:
1、各班学生必须听从班主任老师的教育,服从生活委员的安排,下课后拿上自己的`餐具自觉排好队,由生活委员带领整齐有序地进入餐厅。做到不奔跑、不大喊大叫、不用筷子敲打餐盘;进入餐厅自觉排好队,不拥挤、不插队、不推搡,自觉刷卡取饭。
2、节约粮食,安静专心用餐。做到不大声喧哗、不在餐厅内乱跑乱窜,不偏食、不挑食、不乱倒乱扔剩饭剩菜,不把零食拿到餐厅去吃。尽量把饭菜吃完。
3、就餐完毕,及时离开餐厅,不在餐厅里逗留,禁止在餐厅追逐打闹嘻戏。自觉将剩余饭菜倒入指定的地方后,将碗筷洗干净并节约用水。
四、奖惩办法:
1、各班学生就餐的秩序、人数和就餐率是每周被评为学风学纪优胜班级的依据之一,而且纳入班主任考核之中。
2、凡对学生就餐出力献策的老师,将在绩效工资考核中以一定比例给予体现。
3、班主任:主要以各班就餐的人数和就餐率的实际数据为依据:按百分制计算,根据学生食堂实际情况确定每分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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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请假范围:
凡因病、因事、因公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任何教学活动的学生,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请假类别:
包括病假、事假、公假三种。
1、病假学生因病不能参加教学活动者,可请病假。
2、事假学生因急事不能参加教学活动者,可请事假。
3、公假学生因组织或参加各项活动不能参加教学活动者,可请公假。
第三条请假程序:
1、病假须持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直接找任课教师办理病假审核手续,若因急病不能及时开病假证明时,先委托同学告知任课教师备案,但必须在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并由任课教师确认是否准假。
2、事假原则上,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事假应从严掌握,确实遇到急特殊情况,须让家长致电辅导员说明情况,先委托同学告知任课教师备案,并在假满之后补上由家长签名的请假证明,再由任课教师审核确认是否准假。
3、公假须持相关活动负责部门(教务处认可)开具的'证明,并由任课教师确认是否准假。
第四条批报权限:
1、所有请假事宜的批准权限仅归任课教师所有,辅导员没有请假批准的权利。
2、请假在三天以内者需向辅导员报备,以便学生日常管理;
3、三天以上到七天内者需向辅导员报备,再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审核;
4、超过七天者需经院党委副书记审核,再报教务处、学生处备案;
5、考试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
因紧急事件不能事先办理好请假手续者,应事后持有关证明补假。假期满不能及时归校时,应及时打电话给辅导员说明理由,并委托同学告知任课教师,事后必须持有关证明办理续假手续,未经获准擅自离校、旷课或缺席有关教学活动的一律按缺勤记录在案,累计缺勤达两周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本细则将从颁布之日起配合《上海海洋大学学生守则》一并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