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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领导师德承诺书(合集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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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领导师德承诺书(通用3篇)

校领导师德承诺书 篇1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我县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百千万”(百名教育管理干部走进千名教师家庭,千名教师走进万名学生家庭“)活动,深入扎实推进我乡师德教育年活动,树立良好教育形象,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努力构建和谐、平安校园,让学校成为学生成长的乐土,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一、切实加强”千名教师进万家“活动落实,做到”五情“、”五进“工作到位。大力宣传党和政府优先发展教育的政策,收集教师和家长对我乡教育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增进社会和家长对教育教学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家校互动育人。

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转变教育观念为先行,以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为主线,一切从我校实际出发,加强和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将学校办成人民满意的一贯制学校。

三、加强师德建设,做到不违规收费、违规补课、乱发资料以及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

四、提高教学效率,做到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打造高效课堂,提高教学质量。

五、强化教育服务意识,建立家长和学生评教制度。对来办事、来访、来信和来电的家长、群众主动热情,礼貌周到,耐心细致。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家长和学生对学校予以监督。

六、保障学校安全,做到加强安全教育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增强安全意识,创建平安校园。

七、坚守高尚情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不接受、引导、强迫、暗示学生赠送礼品,不利用职务之便让家长办私事,不违规从事有偿家教。

八、推行校务公开。坚持民主管理学校,严格实行校务公开,把职称申报、评先评优、奖惩、财务收支、分配等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及时公开,接受广大教职工、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承诺人:

校领导师德承诺书 篇2

为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教师的良好的社会形象,本人保证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展示人民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努力做一个让社会认可、家长满意、学生喜欢的教师。现具体承诺如下:

一、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党纪国法,维护三尺讲台尊严,坚持以先进文化和正确的思想育人,不参与和教师身份不符的任何活动。

二、言谈举止文明,衣着端庄大方,穿着打扮符合教师职业要求。时时处处做学生的表率,在公众和学生中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三、服从领导,服从学校管理。团结同志,正确对待竞争。同事之间互相协作,互相帮助。工作积极主动,不互相推诿扯皮。四、关心学校,处处维护学校集体荣誉,事事为学校着想,爱护公物,关心学校一草一木。

五、相信科学,拒绝邪教,宣传先进文化,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歪理邪说,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六、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包括罚站、罚作业、罚钱物、罚劳动等惩罚性或侮辱性行为),不谩骂、挖苦、讽刺学生,不擅自让学生停课。不训斥、羞辱家长,不擅自让学生回家叫家长。

七、廉洁从教,作风正派,不让学生为自己做事,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不索要和收取学生或家长的礼品礼金,不从事有偿家教或第二职业,八、不向学生推销教学目录以外的教辅资料和学具,不擅自向学生收费。

九、工作作风严谨,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努力提高教学效率,授课认真,按时上、下课,不空堂、拖堂和无教案上课。不在课堂上使用移动通讯工具,不酒后上课。

十、尊重学生家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家访(包括电话家访)和家长来校,接待要热情,与家长交谈时,不讽刺,不侮辱,不一味责怪。

校领导师德承诺书 篇3

为进一步提高人社部门履职尽责、保障民生、服务发展的能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巴东县人社局现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履职尽责,依法行政。全面贯彻落实《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办事,规范执法;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人力资源市场整治、社会保险稽查等执法活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坚决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杜绝人才流动、职称评聘、人事招考、干部调配等人事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二、落实政策,保障民生。大力实施“全民创业”工程,加大就业创业培训力度,落实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扩大小额贷款规模,保障企业用工需求;落实社会保险、收入分配、职级待遇等领域的各项改革措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98%以上,确保各项政策尽早落地;坚持数量与质量并举,凡进必考,择优录用,切实解决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人才短缺和偏远乡镇人难进、人难留的问题。

三、优质服务,方便群众。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险经办能力,下放社会保险待遇年检、工资保证金收取、医疗保险报销等行政审批权限,减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流程,解决好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坚持“三明四亮五制”,即:亮身份、亮承诺、亮标准;明程序、明依据、明时限、明结果以及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改进窗口服务态度,更新经办服务理念,确保经办服务“零投诉”。

四、转变作风,廉洁从政。坚定不移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县委“五个严禁”和“五个不准”,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坚决查处在劳动监察执法、社会保险资金管理和干部人事管理中的违纪违规、“暗箱操作”和弄虚作假行为;对在社保经办中出现的“吃拿卡要”、“生冷横硬”行为,一经投诉和举报,从重从严处理,绝不姑息。

五、畅通民-意,接受监督。深入开展大走访、大帮扶、大沟通活动,畅通人社部门与组织、纪检、编制、财政、审计、税务、法检部门的信息沟通渠道,实现信息共享;定期开展人社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事业单位、进工地”活动,工作和大家一起议,作风交给群众评,使人社工作更加接地气、更加贴进基层群众,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以上承诺,我们真诚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衷心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局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