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表现及防治对策》
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是当前摆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治理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必须充分认识其表现形式,深刻分析其产生根源,积极探索其治理对策,治理工作才能取得实效。
一、当前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主要表现
1、服务意识淡薄,工作作风不实。一是办事拖拉,服务意识淡薄。一些部门工作人员责任心差,不是主动为群众服务,排忧解难,而是摆架子,甚至有意刁难。在一些行政执法、公共服务行业,尤其是垄断经营行业,服务人员主仆关系颠倒,服务意识淡薄,办事推诿拖拉,对人生冷硬横,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严重。二是不依法行政、不公正司法的问题时有发生。少数执法人员不是秉公执法,而是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2、部门权力利益化,特权思想严重。一些部门讲究部门利益至上,不考虑地方实际情况。部门利益分割,权力服从利益。一些部门和行业在利益的驱使下,奉行“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信条,对中央和地方的政策规定置之不理,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如一些中小学随意收费、搭车收费、强要赞助费现象,加重了学生和家长的经济负担。有些部门变相下指标、定任务,把干部奖金福利同完成任务挂钩,造成罚了放、放了罚的恶性循环。少数执法人员法制意识淡薄,工作敷衍了事,不是为人民服务,而是以管理者自居,不讲奉献,只讲索取。有的把权力当作一种交易,索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自恃有权,对管理对象强订报纸、强销物品、强拉赞助,为自己和单位图方便、谋私利;有的打着合法的幌子,敲诈勒索,要吃要喝要玩要乐,稍不满意,就找茬子,耍威风,给管理对象出难题。
3、工作方法简单、工作效率低下。在工作中,不善于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不善于结合当地实际,教条主义、本本主义盛行。有的干部群众观念淡漠,对群众的合理要求或应该解决的问题不解决,该及时办的事长期拖着不办,对个别群众过高和无理的要求,也不做耐心细致的疏导教育工作,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效率低下,导致问题积累,矛盾激化;有的动不动就“吃拿卡要”,通不通就刮“龙卷风”,甚至以“职”谋私,以“证”谋私,充当违法违规相对人的保护伞,和违法相对人沆瀣一气,欺压百姓,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
二、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原因
分析这几年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其产生的原因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方面。
1、政策失衡造成的产物。如教育、医疗本来属于公益事业,但由于地方财政投入不足,使得教育、医疗主要靠收费自主经营和发展,从而导致出现产业化的倾向。
2、利益驱动和价值取向产生偏差结出的果实。如个别部门和行业为了部门或行业私利,通过多种手段,将自己不正当的利益通过文件、规章的形式固定下来,堂而皇之地强制执行;一些单位经费不足就向所管辖的单位或个人以拉赞助、募捐、集资的名义,行不正之风之实。
3、工作方法不当导致的后果。如有的执法人员只收钱罚款,不重视对政策的宣传解释,群众不知道,只有执法人员自己知道,执行起来就难以公平、公正;有的不讲工作程序,不管群众能否接受,方法简单,态度生硬。
三、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治理对策
群众利益无小事,必须坚持以民为本,结合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实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着重解决那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切实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
1、强化民生理念,带好的感情来抓。要加强群众路线教育,着力解决好党员干部群众观念、群众感情淡化问题,努力做到在思想上贴近群众、感情上贴心群众、工作上贴紧群众。要加强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使党员干部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真正做到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切实解决不作为和乱作为。
2、强化制度建设,靠实的机制来管。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之所以解决不彻底,很大程度上与制度方面的缺陷和滞后有关。为此,要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积极推进制度改革和创新。一是要积极推进导向性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对有些问题从政策导向上加以调节和规范;二是要积极推进规范性制度的改革和创新,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抓好废、改、立,切实解决制度滞后的问题;三是要积极推进惩戒性制度的改革的创新,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要采取通报曝光、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法律制裁等综合手段,坚决予以严惩。
3、强化监督意识,借强的网络来推。要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职能作用,把党内监督与国家机关权力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工作。要进一步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的执收执罚方面的规定、程序、结果,都要让群众知道。检查工作要求真务实,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搞明查暗访,多听群众评价,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对监督不严、疏于管理,发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4、强化惩处力度,用硬的手段来慑。老百姓往往把损害他们利益的行为,看成是党和政府的行为,这就会影响到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因此,我们既要注重查办大案要案,也要重视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一要找准案件查处重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表现不一,反映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要结合实际,找准本地、本部门损害群众利益最突出的案件进行查处,并作为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在社会上公开曝光,从而产生以点带面的警戒效果。二要严格执纪执法办案。在既有的党纪法规的指导下,要针对各项工作的具体情况,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要严格执纪执法,使那些失职渎职、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能受到应有的惩处。三要注重办案成果运用。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只是一种手段,关键还要建立一种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防止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体系。针对案件查办中发现的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认真分析深层次原因,给发案单位或部门提出建议,帮助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防止同类问题再度发生。